自巡察工作启动以来,临沧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牢牢把握政治巡察的工作定位,着力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四届市委已开展10轮巡察,巡察党组织82个,巡察覆盖率达84.5%;巡察发现各类问题2718个,移交问题线索62个,推动健全制度规定595项,挽回经济损失723.05万元,清退违规资金1012.13万元,问责追责57人。
坚持深化政治巡察。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保障党中央大政方针落到实处。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着眼于修复净化政治生态,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政治导向作用。
提升巡察全覆盖质量。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规划,把握该市政治生态特点、工作难点和群众期盼,确保如期实现高质量全覆盖目标。同时,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该市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开展巡察,增强巡察工作“辨识度”,提高对市委中心工作的贡献率。
积极构建上下联动监督网。加强对县(区)巡察工作的指导,督促县(区)党委健全领导体制,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积极探索开展联合巡察、“提级巡察”“交叉巡察”和市县巡察向村(社区)延伸,精准发现、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提高基层监督能力、增强基层治理实效,让老百姓有更多获得感。
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坚持专兼结合、盘活存量,配齐配强巡察干部,确保人员尽快到岗到位。坚持把优秀年轻干部、新任党员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安排到巡察岗位接受锻炼,真正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干部队伍。(李贵华 杨兴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