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我反映的问题这么快就有结果了,问题交给纪委,咱老百姓放心。”一位实名举报人接到举报问题办理结果反馈后激动地说。
今年以来,巧家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办理暂行办法》,按照优先受理、优先排查、优先办理、优先反馈的原则,着力推进实名信访举报,提升办理效果和群众满意度。
该县纪委监委建立实名举报台账,详细记录收件、核实、转办情况,并要求信访室在接到实名举报件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明确告知受理情况、承办单位等内容;在信访件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对实名举报人进行答复。同时,采取重点督办、分类指导、电话催办、发函提醒督办等多种形式,督促信访件承办单位对署实名举报的问题优先、优质办结。
此外,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对已了结的实名举报件开展信访举报回访工作,通过电话回访或现场回访的形式,向信访人了解其对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处理结果及承办单位反馈情况等是否满意,同时收集信访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着力提升信访办理质效和群众满意度。
“推进实名举报工作,不仅提升了信访工作效能,还减少了越级访、重复访和集体访的现象,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逐步扩大实名举报回访范围,形成实名举报反馈回访机制,做深做实信访“后半篇文章”。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66件,其中实名举报受理告知75件。(解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