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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昆明:三级联动“提级监督” 拧紧小微权力“紧箍咒”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8-17

“我们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每月确定2至3个监督重点。如6月份监督重点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总攻行动’及脱贫攻坚历次考核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8月12日,昆明市纪委监委召开全市提级监督工作视频培训会。这是培训会上,寻甸县金所街道纪工委书记王艳对一月一重点、进村入户收集村情民意等具有寻甸特色的提级监督工作做法进行交流发言的一幕。

此次培训会通过片区领学的方式进行,主会场设在石林县,其他各县(市)区纪委监委设分会场。会议由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朱林主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工作人员、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分管副书记、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纪检监察员、纪检专干,部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等参加培训。

“为强化对‘微腐败’的惩治及小微权力的监督,做实做细提级监督工作,市纪委监委决定召开此次工作培训会,对14个县(市)区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朱林点明了培训的初衷。

据悉,今年以来,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监委对探索开展“提级监督”工作的相关要求,昆明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创新“提级监督”新模式。今年5月选取了寻甸县、石林县为试点,先试先行提级监督工作,6月分别对两个试点地区进行实地调研,收集试点地区好的经验和做法。7月28日,结合昆明实际工作,在充分征求部分县区的意见经验的基础上,市纪委市监委印发了《关于开展提级监督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指导各县(区)开展提级监督。

“在提级监督中,我们街道纪工委没有自己唱‘独角戏’,而是结合‘单元制’监督工作要去,实行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充分调动辖区4个监督单元组的积极性,实行‘1+3+N’工作模式,即1个纪工委人员+3个村监委主任+N个业务部门骨干……”石林县板桥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段建华结合具体案例,从实行“1+3+N”工作模式、结合“单元制”监督工作等具有石林特色的做法进行了交流发言。安宁市县街街道纪工委书记万先传介绍了运用《小微权力运行操作手册》,规范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运行及对权力进行监督制约的创新做法;宜良县马街镇纪委书记李武臣结合具体案例对小微权力和微腐败产生的原因、监督工作做法等进行了深入剖析。

“对村集体资产较多、资金量较大、资源较广,村级项目工程较多,‘两委’人员违纪较多、信访问题较多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实施提级监督,是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对做细做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日常监督的具体实践,同时也是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环节,对村(社区)集体‘三资’乱象治理、小微权力监督、整治和查处基层‘微腐败’的重要手段。”朱林表示,各县(市)区纪委监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提级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效提升监督工作的“贡献率”和“辨识度”。

“提级监督不能代替村务监督委员会行使监督职责,也不能代替日常监督,而是要作为日常监督的一种强化。”朱林强调,各县(市)区纪委监委要以此次培训为新起点,依据《昆明市纪委市监委关于开展提级监督工作意见(试行)》,结合各村(社区)实际,进一步细化提级监督工作方案和举措,加强组织,统筹推进,强化监督,校准方向,注重质效,建立机制,确保提级监督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