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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清单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8-04

7月30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召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面、负面清单工作联席会议,省委办公厅、省文明办、省财政厅等8个省级牵头部门就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交流。

日前,云南省纪委监委出台《推动建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面、负面清单实施方案》。正面清单做到全面具体,准确反映出现有的制度规定成果,为履职提供正向指引;负面清单落细落小,详细罗列现行制度明令禁止事项,亮明“警戒线”。正面、负面清单的内容涵盖“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配备使用”“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务接待、外事接待”“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等8个方面。

“建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面、负面清单,是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细化规定,列出正面、负面清单’的实践,是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举措。”云南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此举可以让责任单位明白“应该做什么”,清楚“不能做什么”,避免踩红线、闯雷区,也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为压实责任、传导压力,该省纪委监委细化时间表、路线图,明确省委办公厅、省纪委监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等9个省直部门为牵头部门,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投资促进局等25个省直部门为配合部门。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专责专班,对近年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并结合公务用车、办公用房配备使用和公务接待等3项牵头任务提出具体措施。

目前,各责任单位陆续启动对本系统本部门现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配套制度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现行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是否存在与客观实际不符、无法落实等情况,在梳理排查的基础上,省级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实施办法,结合实际,从政策规定空白、制度内容滞后、权责边界不清、执行落实不力、制度衔接存在盲点或冲突等方面入手,进一步细化规定,修订完善相关政策制度,逐步消除制度“空白点”和“模糊地带”。随后,相关部门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归纳整理、分类提炼,以清单方式列明“应为”和“禁为”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