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部门、各单位:
2017年清明节假期将至,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以及上级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现就清明节放假期间(4月2日-4月4日)公务用车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在放假期间使用公车走亲访友、旅游度假等其他公车私用行为。
二、所有公车一律封存入库,按固定位置停放。如确有工作需要使用公车,应提前写好书面报告并报纪委备案。
三、上级相关部门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如发现公车私用情况,一律依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请认真填写《云南大学公车节假日封存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于4月1日下午17:00前递交至呈贡校区明远楼纪委办。
联 系 人:李建凤 65033908
云南大学纪委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