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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西双版纳:用法治思维贯穿纪检监察全过程 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
发布时间:2020-07-20

“民法典与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工作息息相关,是涵养和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法治素养的必修课。《政务处分法》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政务处分的工具书和看家本领,既是法律依据,更是重要标尺,掌握运用好两部法律规定要求是对干部的保护,纪检监察干部要做依纪依法的表率。”

近日,西双版纳州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今年第三次集中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会议对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两部法律作了具体部署安排,要求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和《政务处分法》的重大意义,立足职能定位,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两部法律的立法精神、核心要义和科学内涵,紧扣学法用法护法守法这条主线,坚持把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方式贯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切实提高依纪依法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两位班子成员围绕民法典和《政务处分法》学习作专题发言,其他参会干部围绕学习内容及研讨主题作交流发言。与会干部表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作学习、遵守、执行法律法规的表率,主动自觉抓好学习,做到学懂弄通、融会贯通、学用结合,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处理问题的本领,充分体现纪检监察机关带头遵纪守法的自觉和担当。

同时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纪执法理念,规范权力运行,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要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牢固树立纪法思维和程序意识,善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政务处分法》实施工作,坚持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要坚持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坚持依法保护公职人员的合法权力。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着力点,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切实加强对民法典和《政务处分法》执行情况的监督,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持续推进新时代全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