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纪委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设主任1人,协助纪委书记负责学校纪委的日常工作。内设3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综合业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
1.综合科:承担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日常综合工作。负责收发文、制度建设、重要文稿起草、印章管理、保密管理、文书档案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资产采购管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纪检专网维护等信息化建设;负责纪委书记专题会、校纪委委员会等各种会议组织工作;负责本单位保密室、谈话室、档案室建设管理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2.综合业务室:承担信访举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申诉复核、干部监督管理,统筹廉政档案管理和信访档案管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工作。联系省纪委省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第十三审查调查室、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省纪委信访室等上级部门,做好沟通协调,按时报送案管系统、初次信访处置情况、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实名举报处置情况、重复举报处置情况等材料;填写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台账登记表,起草信访分析报告、信访工作总结等;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3.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党风政风建设等有关工作。负责协助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迎检工作及开展校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协助做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委会相关工作;负责开展廉洁文化宣传教育、警示教育;负责组织协调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党风政风监督数据填报;负责纪委书记日常联系、服务保障等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纪检监察处
纪检监察处设处长1人,副处长2人,正处级纪检监察员1人,副处级纪检监察员1人,内设3个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全校所有院级党组织监督检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全覆盖。
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学校管理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和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和单位学校管理干部行使公权力情况和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对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所联系单位和单位的监督对象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关于作风建设规定以及学校实施意见的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综合分析、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按照问题线索处置要求,采取谈话函询等方式,开展对所联系单位和单位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所联系单位和单位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进行初核、立案、调查等审查工作,并提出处理建议;依法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问责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对学校重大项目、重要决定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