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须知
一、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需要注意的是涉法涉诉、招生政策咨询、招投标质疑、学术道德及学术不端、劳动纠纷、情感纠葛、欠钱不还等问题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请依法向有权处理的单位反映。
问题类型 |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
涉法涉诉问题 |
公安机关:12389 人民检察院:12309 人民法院:12368 |
学校管理、个人诉求问题 |
党政办信访室:0871-65031330 |
师德师风、人事招聘、职称评聘问题 |
教师工作部:0871-65033840 |
招投标质疑问题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0871-65933083 |
学术不端问题 |
校学术委员会:0871-65033836 |
研究生招生、毕业问题 |
研究生院:0871-65032102 |
本科生招生、毕业问题 |
本科生院:0871-65033820 |
学生日常管理、综合测评问题 |
学生工作部:0871-65033851 |
继续教育问题 |
职业与继续教育中心:0871-65147702 |
附小附中招生、管理问题 |
基础教育管理研究中心:0871-65036339 |
后勤管理问题 |
后勤服务集团:0871-65033500 |
资产经营相关问题 |
资产经营公司:0871-65032710 |
附属医院管理问题 |
附属医院:0871-65155677 |
三、鼓励实名举报
1.检举控告人使用本人真实姓名或者本人单位名称,有电话等具体联系方式的,属于实名检举控告类。
2.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举报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
3.虽有署名但不是检举控告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或者无法验证的检举控告,按照匿名检举控告处理。
四、严查诬告陷害
1.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属于诬告陷害。
2.诬告陷害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从重处理:
(1)手段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严重干扰换届选举或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
(3)经调查已有明确结论,仍诬告陷害他人的;
(4)强迫、唆使他人诬告陷害的;
(5)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