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举报须知
举报须知

 举报须知

 一、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需要注意的是涉法涉诉、招生政策咨询、招投标质疑、学术道德及学术不端、劳动纠纷、情感纠葛、欠钱不还等问题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请依法向有权处理的单位反映。

问题类型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涉法涉诉问题

公安机关:12389

人民检察院:12309

人民法院:12368

学校管理、个人诉求问题

党政办信访室:0871-65031330

师德师风、人事招聘、职称评聘问题

教师工作部:0871-65033840

招投标质疑问题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0871-65933083

学术不端问题

校学术委员会:0871-65033836

研究生招生、毕业问题

研究生院:0871-65032102

本科生招生、毕业问题

本科生院:0871-65033820

学生日常管理、综合测评问题

学生工作部:0871-65033851

继续教育问题

职业与继续教育中心:0871-65147702

附小附中招生、管理问题

基础教育管理研究中心:0871-65036339

后勤管理问题

后勤服务集团:0871-65033500

资产经营相关问题

资产经营公司:0871-65032710

附属医院管理问题

附属医院:0871-65155677

    三、鼓励实名举报

1.检举控告人使用本人真实姓名或者本人单位名称,有电话等具体联系方式的,属于实名检举控告类。

2.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举报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

3.虽有署名但不是检举控告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或者无法验证的检举控告,按照匿名检举控告处理。

四、严查诬告陷害

1.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属于诬告陷害。

2.诬告陷害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从重处理:

1)手段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严重干扰换届选举或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

3)经调查已有明确结论,仍诬告陷害他人的;

4)强迫、唆使他人诬告陷害的;

5)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