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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办·监察处、审计处党支部党课制度
发布时间:2019-06-10

纪委办·监察处审计处党支部党课制度

为加强支部党员的自我教育和相互教育,建设学习型党支部,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支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一般情况下,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二、党课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党纪,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相关的经济、科技、文化知识等。

三、支部书记和支部处级党员干部要主动讲授党课,也可邀请上级党委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进行授课。

四、认真制定年度党课教育计划,确定每次授课的时间、内容、形式及主讲人。

五、讲党课的同志要认真准备、结合实际,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

六、支部党员应自觉接受党课教育,认真听好党课,做好笔记,认真思考,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七、支部党课建立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或早退,不得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八、每次党课,组织委员负责认真做好记录。